2012年11月8日,中共十八大在北京开幕。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做主题报告。对比了十八大报告全文本和十七大报告原文,发现十八大报告在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文明等方面有诸多新的表达和提法。择其要者,列举如下:
——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目标。十八大报告明确,到2020年,中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。具体到经济目标,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,到2020年,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都要比2010年翻一番。而五年前的十七大报告,经济性指标只有一个,即:到2020年,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。
这意味着,未来八年,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年增幅应该在7%—8%。事实上,近年来,中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增幅都在8%以上。如果未来八年中国经济能维持8%左右的增幅,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并非难事。
——市场与非公经济。十八大报告第四部分要求“加快完善市场经济体制,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”。报告认为,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,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”,同时强调“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”,而“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,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,更好发挥政府作用”。
在谈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时,十八大报告强调,中共作为执政党,将“毫不动摇鼓励、支持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,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,公平参与市场竞争,同等受到法律保护”。
——城镇化与户籍制度改革。在谈到城镇化时,报告指出,要“科学规划城市群规模和布局,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发展、公共服务、吸纳就业、人口聚居功能”。同时,“加快改革户籍制度,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,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。”
——法治国家。十八大报告谈及政治体制改革时,要求要走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”,“扩大社会主义民主,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”。
报告首先明确,要“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”,“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,丰富民主形式”,“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”。同时,“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”,“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”,但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”。
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问题上,值得关注的是,报告明确提出,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、监督、决定、任免等职权,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,加强对“一府两院”的监督,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。
同时,值得注意的包括明确提出:要“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,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”,“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”,“优化常委会、专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,提高专职委员比例”。
十八大把此前政治学界广泛讨论的“协商民主”专列一节重点论述。报告要求,要“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运行机制,推进协商民主广泛、多层、制度化发展”。国家政权机关、政协组织、党派团体都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,“应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”;同时,“深入进行专题协商、对口协商、界别协商、提案办理协商”,“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”。
报告还指出:“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”,“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、推动发展、化解矛盾、维护稳定能力”。报告尤其强调,“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,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,决不允许以言代法、以权压法、徇私枉法”。十七大报告时强调,“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,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”。
——报告谈及行政体制改革时提出,要“稳步推进大部制改革,健全部门职责体系。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,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省直接管理县(市)改革,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”。
报告还明确,要“完善体制改革协调机制,统筹规划和协调重大改革”。同时,要“发挥思想库作用,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”;“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,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,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”。
——生态文明与环境问题。十八大报告对生态文明建设专列一部分重点论述,并强调要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。
中共十八大报告一共分为十二大部分,与十七大报告相同。但较之十七大报告,十八大报告专列了第八部分——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”,对自然生态和环境保护加以重点论述。这凸显了中共推进“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”建设等“五位一体”的战略部署。
生态文明建设部分的论述共分四节,分别为:“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”;“全面促进资源节约”;“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”;“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”。关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,报告提出了诸多务实举措,诸如:要“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”,“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”,“积极开展节能量、碳排放权、排污权、水权交易试点”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