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房屋使用权过户、有偿转让流程图
受理申请:住户提供证件齐全,符合收件条件后,分公司收件。
初审:分公司初步审核,填写审批表。
审批:房管部审核收件,确定费用,并由分公司通知住户。
收费:根据房管部核定费用,住户到互换站缴纳费用。
发证:分公司到房管部办理手续,领取租约。(使用权有偿转让依据互换站的通知单领取租约)。
住户到分公司领取租约。
房屋使用权过户、有偿转让工作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。
住户必须提供的资料:户口、身份证、住户租约、过户申请、“直管公房过户申请审批表”、承诺书、他处房屋情况证明、家庭成员现场书面意见。
根据住户不同的情况,还需提供的资料有:委托书,公证书,结婚证,离婚证,单身证明,独生子女证,家庭人员情况证明,社区及户籍证明,具结书等。
二、民用租金减免流程图
受理申请:住户提供证件齐全,符合收件条件后,分公司收件。
初审:分公司初步审核,填写审批表。
审批:房管部审核,签署意见。
减免租金:根据减免政策减免住户租金,并通知住户。
民用租金减免工作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。
住户必须提供的资料:户口、身份证、住户租约、离休证、低保证、残废军人证、烈属证明、武汉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、社区及民政部门证明等。
三、租约的补发、换发流程图
受理申请:住户提供证件齐全,符合收件条件后,分公司收件,初审后报房管部审核。
审核:房管部审核后,对分公司发放租约。
领证:住户到分公司领取租约。
租约的补、换发工作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。
住户必须提供的资料:户口,身份证,刊登公告遗失的报刊(期满一月),补发、换发申请。
四、直管公房出售流程图
受理申请:住户领取并填写“购买直管公有住房申请表”,提供相关证件后交分公司。
初审:分公司进行初审后报房管部。
申报审批:房管部计算房改价款,填写“购买直管公有住房审批表”,报市国贸公司审批。
通知缴款:房管部开具“售房缴款通知单”,通知分公司领取。
住户缴款:住户到分公司领取“售房缴款通知单”,到公司财务部缴款。
直管公房出售工作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。
住户必须提供的资料:户口、身份证、住户租约、“购买直管公有住房审批表”。
根据住户不同的情况,还需提供的资料有:委托书,公证书,书面承诺,具结书,学历证明,退休证,结婚证,离婚证,单身证明,独生子女证,他处房屋产权证明,新工人登记表,干部履历表,单位或居委会相关证明材料。
五、房屋维修服务工作流程图
1、住用户保修(房管员走访、用户电话、110服务台)
2、分公司工程部技术人员上门实地查勘
3、分公司工程部门与住用户预约上门维修时间
4、小修班上门维修
5、维修完毕住用户在小修服务登记表上签字
6、房管员回访